组织网赌诱导充值 共同犯罪全员获刑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张海陵 肖梦琪

2019年2月,李某伙同徐某、吴某、杨某建立“时时彩”赌博网站,借赌博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其中,李某负责找人建立网站、修改网站后台数据、提供收款账户、取款。徐某、吴某负责在网上发布广告,拉被害人进QQ群发布虚假信息,向被害人宣传“跟随操作团队能增加中奖概率”诱导被害人充值。待被害人充值后,由李某修改网站后台信息造成被害人中奖的假象,并编造被害人中奖后需要缴纳手续费、保证金才能提现等虚假理由,使被害人继续转账至李某提供的账户,后徐某、吴某与李某对接取款。杨某在明知李某等人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账号并协助李某取钱,通过上述方式诈骗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徐某、吴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分别判处几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十五日不等的刑罚。

法官庭后表示,网络博彩骗局中,犯罪嫌疑人通常采取伪装客服骗取信任、小额试玩中大奖、大额投入可提现等方式,同时使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修改后台数据等手段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赌博是违法行为,面对网络博彩要坚持不相信、不参与、不推广,切勿轻信“稳赚不赔”“内部消息”等话术,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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