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疫情期间毒杀珍贵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云”上开庭
6月17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案。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德兴市首例涉珍贵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李某到德兴市李宅乡疗背水库挖兰花时发现水库有许多“野鸭”,遂萌生猎捕“野鸭”的想法。于是在市场中买来泥鳅,从家中拿出“水胺硫磷”进行搅拌后,把毒泥鳅投放在该水库岸边,未捕猎到“野鸭”。尔后,被告人李某又从家中拿了4斤谷子用“水胺硫磷”进行搅拌,再次在上述水库周围进行投放。2020年2月9日,德兴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疗背水库投毒地点附近,发现27只野生动物鸟类死亡。经鉴定,该27只野生鸟类均因中毒(水胺硫磷)死亡,其中23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鸳鸯,4只为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嘴鸭。
因李某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5月,德兴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刑罚外,李某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德兴检察院检察长蒋昌福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德兴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云审判”系统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辩护人均在法院第一审判庭出庭,被告人李某在看守所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审判人员通过视频传输展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认罪认罚、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有序。
当天,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森林公安等2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该案将择期宣判。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德兴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加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坚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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