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舌尖安全 八公山区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审


作者:何珊珊   发布时间:2020


庭审现场。

  6月23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诉某矿泉饮料厂、王某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

  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庭审中称,某矿泉饮料厂生产的饮用水在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抽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要求,产品不合格,且抽样后库存品已销售完毕,严重侵害了食品安全领域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判令两被告就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在淮南市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计10500元。

  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法庭围绕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本案主体是否适格,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未当庭宣判。

  八公山法院审理该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警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肃清消费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让消费者看到司法审判对消费公共利益的重视以及强有力的保护,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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