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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涉案金额高达1700万元,多品牌受害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兴起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这些平台进行制假售假活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正规品牌的声誉。近日,东莞第三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多个知名品牌的制假售假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700万元,再次敲响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警钟。


自2019年起,被告人王某飞、徐某辉、李某等人便开始了他们的制假售假之路。他们分别雇佣员工,在安徽、湖南等地搭建起了简易的“生产车间”。这些所谓的“车间”条件简陋,卫生状况堪忧,但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大量的假冒进口品牌商品被生产出来。他们将这些半成品进行简单包装,贴上“BAYER”“SWISSE”“Menevit”“Melrose”等进口品牌的标签,再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销售给以黄某东、林某鹏为首的犯罪团伙。


黄某东、林某鹏等人作为中间商,在采购到这些假药后,便安排员工将假货分销给更多的下线犯罪团伙。这些下线团伙有的注册了贸易公司或淘宝店铺进行销售,有的则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线下门店以低价销售。他们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使得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得以迅速流通。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6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将王某飞、黄某东、陈某彬等25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经过东莞第三法院的审理查明,这25名被告人非法生产销售假货、假药的金额约达1700万元。他们制作、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药品涉及“BAYER”“SWISSE”“Menevit”“Melrose”“combantrin”以及兰蔻、科颜氏、欧莱雅等20个知名品牌。这些品牌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这次制假售假事件无疑给这些品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面对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法院依法作出了严厉的判决。被告人黄某东等16人因销售假药、假货,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20万元至2万元不等。被告人李某等3人因制作、销售假货,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告人徐某辉等4人因生产假货,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也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此外,被告人严某瑗等2人因销售假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样未能逃脱法律的惩罚。


除了刑事处罚外,法院还判决销售假药的被告人在相应责任范围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300万余元,并赔礼道歉、发出风险提醒,声明召回假药。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食品、药品行业的生产者、销售者及相关从业者必须诚信合法经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广大的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购买药品和商品,切勿贪图便宜而购买来路不明的产品。若发现有无资质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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