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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被遗弃后,若被抛弃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其原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动物被遗弃后,若被抛弃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其原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动物被遗弃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这些被遗弃的动物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法律上该如何界定责任归属?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其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而当动物被遗弃后,其原有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并未因此免除责任。即使动物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一旦发生损害事件,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被遗弃的动物在新的环境中被他人占有和控制,例如流浪狗被某个人收留并加以照顾,那么该人即成为新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此时,若动物再次造成损害,新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分配需考虑具体情况,包括原饲养人是否已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新饲养人是否尽到了必要的管理和控制义务等。 以黄某与流浪狗的案例为例,黄某在收养了一只流浪狗之后,未能有效控制该狗的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在此情形下,黄某作为该流浪狗的新饲养人或管理人,理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同时,由于黄某未能充分认识到流浪狗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因此,他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之,在处理因动物遗弃所引发的人身损害等问题时,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明确各方的责任归属。对于原饲养人而言,无论动物是否被遗弃,均需对其造成的损害负责;而对于新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则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防止动物再次造成损害。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够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促使动物饲养者更加负责任地对待动物,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