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张瑞山

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东城、南城、莞城、万江

律师首页 >> 法治资讯 >>推荐 >> 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施行
详细内容

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施行


构建科学完备立体高效反间谍法律制度体系


法治日报记者  吴晓锋


《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施行后全国首部配套地方性法规,是地方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反间谍法的延伸、细化和补充,为加强和规范地方反间谍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29条,不分章节,坚持“小切口”、不搞“大而全”,重在衔接细化,是构建科学完备、立体高效的反间谍法律制度体系的生动立法实践。

《条例》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明确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强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

《条例》对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审查进行了明确。规定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科学合理、确有必要的原则,由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国防科工等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在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内共同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安全控制区实行动态管理。

《条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单位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经市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查验有关个人和组织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计算机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存储介质等设备、设施及其系统、应用、数据、网络。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紧急任务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享有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通行等通行便利。

《条例》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同时,对于如何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渠道,《条例》作出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畅通12339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渠道,及时受理涉嫌间谍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并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职线索举报。

维护国家安全对每个公民来说,既是宪法义务,也是法律底线,利字当头,心存侥幸,必将酿成大祸,实施间谍行为必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条例》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作为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地方立法,立足本地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从健全反间谍工作机制、细化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反间谍工作保障和考核、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增强操作性、执行性,为重庆市开展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立法指引。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