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张维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的相关工作,强化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产噪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多环境要素“一证式”监管。
为推进《通知》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将继续运用包保工作机制,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适时开展现场指导;制定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样本,提高对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业务能力;加强证后监管,指导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