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其中,公安部牵头建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已经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
据李彤介绍,按照法定职责,公安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工作指南,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识别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深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同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等国家标准,着力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综合防御体系,有力维护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不断健全完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公安部积极参与制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同时,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重点行业领域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数据安全保护,构建完善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李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