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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速则不达”!抢黄灯,抢出祸!大家都知道 “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 而当黄灯亮起时 这位司机却是“加油冲” 结果… 事故发生了 2月4日10时50分许,廖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麻涌大道与中心大道交汇路口,即将从东漳澎方向左拐进入中心大桥方向时,因交通信号灯已转黄灯,廖某驾车抢灯加速左拐,结果导致车辆失控侧翻,造成车辆及路边绿化损坏,廖某因系上安全带,身体无大碍。调查认定,驾驶员廖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现场图片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 驾车行经路口应当提前减速 遇黄灯亮起应停车等待 切不可加速抢行,以免肇祸!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当黄灯亮起时,车身还在停止线内,车辆不减速反而加速抢黄灯,该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将对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6分。 ▲“抢黄灯”交通违法行为 有的小伙伴向蜀黍反映 “那持续闪烁的黄灯,能通行吗?” 答案是—— 可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持续闪烁的黄灯是闪光警告信号灯,提醒车辆、行人前方注意安全通行。开车经过路口看到信号灯黄闪,只要确保安全车速、有序通过、注意礼让行人即可。 东莞交警提醒 争分夺秒,抢灯通行 赢不来速度,更换不来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黄闪灯减速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