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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矛盾突出 纠纷时有发生近年来,因车位被占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2022年5月,家住宁夏银川的丽女士发现其车位再次被他人车辆占用,随即电话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人员联系到该车车主杰先生,告知了相关情况。随后,丽女士在自家车位显著位置张贴书面警示语并标注:占用费50元/小时。次日下午,杰先生也在丽女士的车位上张贴纸条,纸条上含有“垃圾”等侮辱性语言,同时杰先生的行为被监控拍了个正着。 双方因此引发争议,丽女士遂将杰先生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杰先生停止对其车位的占用,并赔偿各项损失1万余元。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调解,原告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丽女士的处理方法可谓理智,但也有一些车位权利人发现车位被占后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比如往车身上写字、扎轮胎甚至直接用车撞开等。最后有理变成无理,还要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在马丽红看来,车位纠纷频发的原因在于,车辆数量增长与车位不足的矛盾突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我国原有车位配建标准滞后,发达国家车位配比为1:1.3,而我国大城市仅1:0.8,小城市只有1:0.5,两者差距明显。截至2022年3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02亿,其中汽车已达3.07亿,而停车位供应却只有约1.3亿,车位缺口上亿。车位稀缺,造成车位价格高企,停车难、占用车位纠纷不断发生。”马丽红说。 甄景善分析,车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往往伴随着“天价车位费”的乱象。有些业主不愿意或无法承担高价购买、租赁车位,于是选择“蹭车位”,将车停在空车位或其他业主的车位上,由此引发纠纷。个别车主素质不高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缺位则是另一个重要原因,部分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后未能尽到合理的管理服务职责,放任乱占车位现象发生,甚至在车位所属人提出要求后怠于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导致纠纷产生。 甄景善发现,大多数纠纷通过协商即可解决,相关主体及时纠正错误,或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过也有少数纠纷协商不成,矛盾进一步激化,受害一方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控告,将纠纷提交至公权力机关,由公权力机关予以解决。还有极少数纠纷,因为相关主体违反了刑事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小事发展成大事,酿成悲剧。 来自北京、天津等地的多位受访民众纷纷提出,如果自家车位被占,一般先看车上是否留有联系电话,如果有,则联系车主挪车;如果没有,则联系物业,由物业拨打114查询车牌所对应的车主联系方式,再联系挪车。 “若上述两者无法达到目的,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车主腾出被占车位,并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以及罚款等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焦艳鹏说。 在吴景明看来,对于恶意占车位的行为,权利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一是自力救济,比如车位是由物业或相应的车位管理部门管理,那么权利人首先应请求物业或车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管理部门一般会采取劝告的方式,如通知占用人挪车。但如果恶意占用人拒不挪车,而且在各种方法都穷尽的情况下,车位权利人或使用权人有权采取措施依法排除妨碍。而排除妨碍就是强行挪车,在挪车过程中,如果不是因为故意损害造成车辆损伤的,后果应当由占车位的车辆所有人承担。 “二是公力救济,但由于费时费力,很多人不愿采用。如报警,由警方解决,但警方也只能调解或者依法挪置占车位车辆。再比如,权利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起诉侵权人,让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因其长期占用或者经常占用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吴景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