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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18年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此次修宪,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臧铁伟说。 根据宪法修改的有关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承担着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宪法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履行宪法相关职能提供服务保障。 上一篇通过完备法制实施宪法下一篇确保补植复绿有章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