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国强
□ 本报通讯员 谢楠
“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逐步实现法院工作提档晋级”,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为工作目标,带领全市法院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聚焦执法办案、群众需求、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仅用8个月的时间,就使整体工作迈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跑出了本溪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
截至今年4月底,本溪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综合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本溪中院在全省中院综合排名位居第三,全市6家基层法院中,4家法院步入全省第一方阵,两家法院位列第二方阵,审判运行态势高质高效、良性循环,全地区结案量同比上升50.14%。
聚焦执法办案 构建“大格局”
“要构建审判质效工作大格局,有效提升审判队伍质效意识和能力水平,确保本溪审判工作持续整体迈进。”本溪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景会说。
坚持将审判质效作为“一把手”工程,核心质效指标一天一观察、两天一调度;实行质效工作“面对面”评议,短板问题逐一补齐,工作任务逐项落实;院级负责人带队下沉基层法院,对重点、难点工作督导、跟进、汇总,助力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狠抓精细化管理,从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建立健全案件、人员质效奖惩机制……
本溪两级法院逐步形成严密、精准的闭环管理,党组各项安排部署执行有力、落地有声,形成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高效运转的审判工作新格局。
聚焦群众需求 解决“急难愁盼”
一批涉及百余名农民工权益的系列诉讼案件,在驻院调解员的帮助下,速裁团队仅用3天即调解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胜的充分肯定。
物业纠纷、供热纠纷、金融借款、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基层法院案件中占比也较大。
明山区人民法院作为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工作的试点法院,创新机制、先试先行,探索调裁对接审判新模式集中办理此类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今年4月底,明山区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较上一年度下降45%;驻院调解前置及调裁对接结案816件,占新收案件的46%;民事案件调解率近50%,三分之一的民事部类员额法官化解了近一半的民事案件。
同时,本溪中院还将一站式建设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设立本溪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和“涉市场主体接待窗口”“营商环境调解室”,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完善法院内外互联、网上网下互通的纠纷协同化解体系。
今年1月至4月,本溪中院诉前调解案件3663件,音视频调解案件1679件,办理速裁案件2363件,平均审理时长19.9天。
聚焦队伍建设 凝结“原动力”
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更是法院发展的“原动力”。本溪中院从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班子建设、提高素质能力等多方面发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以党建筑牢政治定力,以班子建设提供动力,以选拔任用激发活力,本溪中院班子成员坚持作好表率,带头谋划、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接访,党员干警亮身份、作承诺,带头为群众办实事。
同时,梯次配备各年龄段干部,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基层法院任职锻炼,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
1年来,全市法院交流、调整领导班子成员38人,本溪中院提拔、重用干部13人,交流两人,干警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
聚焦基层基础 筑牢“大根基”
本溪中院坚持强基导向,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制定关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五化”建设、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等系列方案,系统化推进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在当地党委政府政策支持下,全市法院共争取基层基础建设资金700多万元,为法庭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有了完善的措施保障,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提升审判质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司法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各具特色的新成效。
平山区人民法院以信息化赋能执法办案,实现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法官和书记员事务性工作分别减少60%和80%,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减30余天;
溪湖区人民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环节打通全流程涉企案件通道;
南芬区人民法院谋定“文化兴院”发展路线,建设法治文化走廊、红色文化展播厅、法德园等,以文化软实力引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