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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障碍物出车祸 伤者状告高速公路公司获赔偿躲避障碍物出车祸 伤者状告高速公路公司获赔偿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轮胎,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防护栏。日前,驾驶人孙某及乘客张某、李某将京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经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同意赔偿孙某等三人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980元。 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轮胎,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防护栏。日前,驾驶人孙某及乘客张某、李某将京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经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同意赔偿孙某等三人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980元。 2009年12月6日19时左右,孙某驾驶一辆小客车由辽宁省锦州市向北京密云方向行驶,在行至京承告诉公路河南寨路段时,发现高速路中央遗留汽车轮胎一个,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护栏。驾驶人孙某因此受伤,右尺骨、桡骨骨折,左肋骨骨折,住院治疗34天;乘客张某、李某也有不同程度损伤。孙某等三人认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应当履行保障道路畅通的责任,而车祸的缘由恰是由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失职,没有及时清理路上的障碍物造成的,遂将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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