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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酒驾案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高晓松酒驾案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今日(5月17日)14时30分,高晓松醉酒驾驶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 今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高晓松手戴戒具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到庭,他身穿白色T恤和黑色裤子,神情肃穆。开庭后,高晓松首先叙述了酒后驾驶致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被查处的过程。他自述开车时已不是很清醒,追尾后其他车辆驾驶员报了警,他一直在现场等候直到被查处。高晓松表示,自己叫过代驾,但等了二十分钟后没见来人,酒劲上来后头脑一热就开车走了。这一点得到了证人证言的支持。 庭上,公诉人出示了高晓松的酒精检测报告以及122报警台接警出警书证,多名证人证明高晓松醉驾后导致追尾。被追尾的三辆车分别为一辆北京吉普和两辆出租车,出租车上成员受伤。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高晓松表示没有意见,并两次打断辩护律师的辩护,表示放弃辩护,完全认罪。 高晓松自述,他以前以为喝酒能获得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他表示没有需要为自己辩护的,有的只是忏悔。他愿意承担此次车祸中的全部责任,并且最大限度地赔偿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对于外界的关心和教导,他表示感谢。他表示酒令智昏、以我为戒,他愿意终身做一个宣传普法的义工。 公诉人在公诉中提到了高晓松的致歉行为,建议法庭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公诉人也宣读了受害人的谅解书,受害人表示对高晓松的赔偿及道歉满意,希望法官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经过短暂休庭,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高晓松六个月拘役。 柯璐/文 郑福德/图 张大伟/视频 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昨日(5月16日),交管部门在法庭里向高晓松宣读了吊销驾照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后5年内高晓松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驾车上路。昨天上午高晓松出现在东城法院时,身穿橙色号服,手上戴着手铐。交管部门一共对高晓松宣读了两个处罚决定,向其处以一千元罚款和吊销驾照。 交管部门首先向高晓松宣读了第一个处罚决定,因5月9日高晓松在醉驾时所持的驾驶证超过使用期限,交管部门向其做出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据了解,高晓松本应在4月份更换已经到期的驾照。 随后交管部门又宣布了第二个处罚决定。高晓松因2011年5月9日22时25分在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附近醉驾致4车追尾、3人受伤。经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驾标准。 高晓松醉驾案处理进展 5月9日 22:25 高晓松驾车在东直门外大街与三车发生事故。 5月9日 22:55 因为醉驾嫌疑,高晓松被带回东城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5月10日 1:30 高晓松血液经检测,每百毫克血液含酒精243.04毫克。 5月10日 16:15 高晓松被带上警车送往东城区看守所。 5月16日 10:00 高晓松被吊销驾照,同时因驾照过期,被罚款1000元。 5月17日 14:30 东城法院对高晓松醉驾案做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