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贺俊丽
今年7月,锡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推送出一则信息:有群众反映342省道锡山段道路坑洼、钢筋外露,车辆因避让不及受损,道路交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获悉线索次日,锡山检察院就派员到实地勘察,查明涉事路段多处路面坑洼、部分路桥衔接处伸缩缝损坏、钢筋外露,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安全。检察院经评估认为,涉事路段系342省道,为辖区重要主干道,道路坑洼及钢筋外露易迫使车辆紧急避让或直接造成车辆爆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立案当天,锡山检察院启动磋商程序,与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商定紧急处置方案,部署连夜施工方案,确保次日一早恢复通车。第二天,检察院再次派人到涉事路段现场查勘,损毁路面已全部修复,往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承办检察官表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是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让受损的公益得以修复,而非提起诉讼。锡山检察院积极探索保护公益“最优解”,推动行政机关在制发检察建议前积极整改,24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行政效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