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执行书 | 需亲笔签名捺印或盖章 | 原件 |
2 | 申请人的主体资料 |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3 | 授权委托资料 | 委托他人办理立案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详见我院官网诉讼指南委托代理人须知或附件一般委托手续注意事项。 | 原件 |
4 | 被执行人的主体资料 | 若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查询资料或组织机构代码等,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无可联系立案人员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查询,或者填写执行风险告知书(可在文件下载压缩包或我院官网文书范本下载); | 复印件 |
5 | 判决书或调解书 |
| 原件 |
6 | 生效证明书 | 原案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已在系统中登记的,可不提交。如果是批量申请执行的,请和立案人员沟通具体衔接细节。 | 原件 |
7 | 财产保全资料 | 在诉讼中有财产保全的,要提供财产查封清单 | 复印件 |
8 | 原告地址确认书 | 可在文件下载压缩包或我院官网文书范本下载 | 原件 |
9 | 被告地址确认书 | 可在文件下载压缩包或我院官网文书范本下载 | 原件 |
10 | 外委资料 | 若被执行人不在东莞辖区,需提交外委资料,需把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申请书,判决书,生效证明等)按照被执行人人数 1套提交,其中一套必须全部为原件。如无需外委请提交放弃外委执行申请书(可在文件下载压缩包或我院官网文书范本下载)。 | 复印件 |
11 | 其他资料 | 其他认为需提交给法院的资料 | 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