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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借 条(借款凭证) 借款人因家庭生活和经营需要向借现金人民币万 仟元(¥ 元);约定月利率 %, 年月日之前还清。借款人如因故不能按时还清借款或无力还款,借款人同意用本人所有的财产作为抵押(如房地产之类等),直到还清借款为止。若违反约定,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它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 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担保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备注:借款人出具本借条时已全额收到所借的现金; ‚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相同。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