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
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司法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当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近70万个,人民调解员近320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1万余人,调解员结构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同时,司法部还积极支持商会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已经建立各类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万多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100多个。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司法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会同全国工商联推进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工作。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
2023年2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全国各地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
抓前端、治未病,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3年9月27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对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10月8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任务措施。
据记者了解,2023年以来,全国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1720万件(含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成功728万件),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调解是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司法部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婚姻家庭、邻里、交通、医疗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