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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过度包装防治法

“要从法律法规层面确保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各类资源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国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一直关注过度包装问题,他认为,在绿色发展和资源节约备受关注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制定法律法规对产品过度包装进行严肃治理。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黄世忠认为,可在《通知》基础上,由国务院以暂行规定的方式颁布治理产品过度包装的行政法规。

  “这是最为便捷高效的方法,但约束刚性明显不如法律。”黄世忠注意到,2009年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九条虽然提出“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但并未对产品过度包装和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规定。他建议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增加专门一节对禁止产品过度包装进行细化规定,并增加产品过度包装的法律责任条款。

  “制定专项立法针对性强,可极大提高对产品过度包装的法律震慑力。”在黄世忠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治理产品过度包装进行立法调研,考虑制定过度包装防治法,就产品过度包装的界定标准、产品过度包装的禁止性行为、产品过度包装防治的激励措施、产品过度包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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