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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合理行使惩戒权 关注未成年人需求近年来,孩子被家暴、虐待的现象也屡有发生。 前不久,山东招远一男孩遭家长打骂、身上有多处淤青的视频,令很多网友深感愤怒。目前,当地警方已对涉事家长采取强制措施,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招远市妇联通报称,调查期间,相关学校负责保证学生正常学习。 遇到孩子不听话、犯错误时,家长对其施以适当惩戒本无可厚非。但一些家长在管教孩子时动辄上升为家庭暴力,给孩子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 郝佳说,惩戒权目前尚处于学理探讨阶段,在学理上确实会谈及惩戒权的边界,如程度、方式、方法等。但目前惩戒权尚未被法律认可为一种确定的权利,在这一前提下,任何打骂孩子的行为都构成违法,违反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郝佳介绍,为防止家长滥用惩戒权,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2月,广东汕头的杨某因对孩子小杨填报入学志愿不满而殴打致其身体受伤。小杨于当日报警,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母亲陈某就此提起诉讼,请求小杨由其直接抚养。法院受理后,针对杨某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对杨某的行为予以训诫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多地法院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依法纠正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以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升阳认为,现实中很少有家长会因实施暴力而受到惩罚,一个原因是这里的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并且对发生暴力的情况怎么惩罚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要想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首先应该加强法律对“暴力”的认定,还要培养家长的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各种途径让大家认识到“好孩子”不是被暴力出来的,而是被尊重和教育出来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家长对子女的惩戒,必须把握必要的限度,以批评教育为限,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而不得对子女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创伤。否则,家长实施的惩戒就偏离了教育子女的目的。如果父母滥用惩戒权,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则有可能被撤销监护资格,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虐待罪。” 此外,近年来为防范孩子沉迷电子产品等,一些家长在孩子房间安装摄像头,查询孩子在网上的聊天、浏览和购物记录,引发了不少孩子与家长间的冲突。 孟强说,未成年人也有自己的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应当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因此,家长不宜采取监视监听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管,而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与未成年人沟通,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