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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发布会上介绍,《意见》印发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公检机关在市区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4300多个,共促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2022年,依托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案件21万多件,同比上升26.6%。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在侦办一起案涉18个省市的涉电信网络黑灰产新型案件中,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公检会商机制,指导侦查部门调整思路,提出侦查取证方向和要求,及时解决了主观故意查证难、认定难的‘卡脖子’问题。”苗生明说。

  在怀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李某某、怀某某、郭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山东某某网络有限公司,从事网络域名注册、交易等经营活动。该公司所售域名涉及开设赌场、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80余起,涉黄网站1609个,涉黄视频2198部。此案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溯源“净网”,有效打击“域名黑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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