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贺俊丽
一辆改装的面包车、一个大油箱、一个简易计油表、一个油泵枪以及几个塑料油桶,这就是许多流动加油车的“标配”。非法流动加油车大都由个人经营,车主为谋取利益,私自改装车辆非法储存、销售油品。一些过路司机,尤其是货车司机为图优惠和方便,看到“停车加油”的牌子就停车加油,殊不知这些流动加油车内的油品多从非正规渠道购买,油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以次充好、油品混兑销售,不仅会对车辆发动机造成损害,更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油罐车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方能上路,在加油时必须静电接地和保证安全距离。非法加油车缺乏运输资质、正规过滤处置设施及安全保护措施,极易引起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及爆炸安全隐患,流动加油车因此被称为威胁公共安全的“流动炸弹”。
锡山区检察院经调查了解,相关职能部门曾查处和取缔多处非法流动加油站点,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但由于种种原因,辖区内流动加油现象仍时有发生。
针对非法流动加油车存在的燃爆、污染等突出隐患以及查处难题,锡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组织3家职能部门面对面共同磋商,厘清各部门职责权限,对非法流动加油调查取证、暂扣油车油桶处置、部门联动等难点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并制订相关整治方案。
今年6月,锡山检察院分别向3家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针对非法流动加油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等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全面清除“流动炸弹”。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围绕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行为。截至8月底,联合整治工作组开展整治行动16次,共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加油点1个,查货流动加油车45辆,抓获涉案人员36人,行政拘留17人。
承办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打破行政执法壁垒,让跨部门“强强联动”共同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动成为可能。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协作、持续监督,努力构建起“全链条”动态管控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断加码。同时,检察官认为,流动加油车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市场”,广大人民群众要对自己的安全和财产负责,切不可贪图便宜在路边“停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