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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植协议芋荷种植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贫困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为响应省、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两年巩固”的号召和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的要求,不断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达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现采取“政府鼓励,企业引导,大户协作”的模式,发展地方绿色经济,本着“诚信为民,共同发展,平等互利”的原则,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制定合作方案,乙方自愿加入新坪塘村芋荷种植基地,并参与联合种植芋荷,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项目名称、面积、单价及金额 丙方通过集约甲方土地(以下称土地),土地位于: ,面积为 亩,集约时间为 年,丙方一次性支付3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单价为: 元/亩·年)。该土地由丙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发展生产,种植芋荷,第一年共需种植 株(间距 0.6 ×0.6 米,按 1000 株/亩计),单价 1 元/株,共计种苗款 _____________元。 二、合作期限 : _______ 年(即从 20___ 年 __ 月 __ 日起至 20___ 年 __ 月 __ 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在种植土地上建立新坪塘村芋荷种植基地,并可以扩大基地种植范围,由丙方提供有关基地宣传牌。 (2)甲方应对土地进行平整,达到种植条件,乙方配合土地管理。 (3)甲方提供种苗,乙方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种植;甲方在乙方种植期间进行栽植、培育、修剪、收割等进行一定的技术指导;乙方合作种植芋荷,并对各自认领的土地上进行管护、除草、施肥药、收割、运输等;丙方进行现场的种植验收,合格后对种植芋荷进行补助(1000元/亩),供乙方支付芋荷种苗费用给甲方,仅第一年进行补助。 (4)在种植期间,农资费用(化肥、农药、苗及其他相关种植物资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丙方第一年补助农资费用(1200元/亩)给乙方,种植后第三个月拨款补助,第二、三年在扶贫政策不变得情况下进行同等补助。 (5)种苗培育达到收割条件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收购,收购价格按当年市场价进行统一回收,所获收益归乙方所有。 (6)乙方负责按甲方技术要求自主生产,甲方对统一回收的芋荷杆进行深加工,加工成品后自行销售,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模式。 四、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l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芋荷栽植、培育、修剪、收割等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相关资料; (2) 为乙方种植提供相应的便利环境,如: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3)独自享有土地所有权,除国家对该土地直补款外的所有国家政策、项目扶持等补贴且需乙方协助办理的内容,乙方无条件支持、配合; (4)应对乙方种植的芋荷进行保护,发现问题及时与乙丙双方沟通解决; (5)若发现乙方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损失。 (6)甲方具有芋荷种植技术等相关资质。 (7)抓好乙方芋荷关键技术、新品种(包括新机具)的引进、试 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8) 加强丙方辖区内芋荷种植技术巡回指导,并形成书面技术资 料,促进乙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实现。 (9)积极开展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良种普及率达90%以上。 (10)认真做好区域内芋荷结构调整的方案制定、品种定位、种苗质量把关、技术指导等工作。 (11)搞好芋荷病虫害及农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向丙方提供书面预防芋荷灾情应急预案。及时向乙方传递主管部门发布的病虫情报,加强病虫防治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控制传播蔓延,将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虫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内,防虫治病情报到户率达到90%;协助乙方做好检疫性病虫害普查、扑灭、封锁、控制工作,抓好芋荷等检疫性病虫联防联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12)加强对高温、干旱、洪涝、冻害等灾情的统计上报,及时提出和协助落实农业抗灾救灾技术措施。 (13)加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协助做好无公害(或有机、绿色)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推广先进的无公害生产新农药、新肥料、新器械,使芋荷产品农残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认证费、产品检测纲等直接费用由甲方负担)。 (14)积极参与农业资源普查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等工作,为丙方决策提供依据。 (15)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完成下达采样任务,下发配方施肥通知单入户率达到98%(按测土面积计算)。 (16)认真做好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工作。甲方每季度向丙方提供一份较高质量的芋荷生产情况汇报或农情信息,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产销信息、农产品质量信息。 (17)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教育。根据乙方芋荷种植生产实际,编制当年芋荷种植技术培训计划,每年培训2次以上,培训人次50次以上。在服务期内,甲方指定代表 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接到丙方的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始技术咨询服务。 (18)甲方因提供技术服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 住宿费、生活费、伙食费、通讯费等自行承担。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 1 )自行对各自土地负责,勤于管理; ( 2 )在种植期间不得改变种植物种; ( 3 )有共同参与实施“生产、经营一体化”模式的义务; ( 4 )有义务禁牧、禁伐、禁火、禁盗等并对损害芋荷生长的不良行为有制止的义务; ( 5 )在同等市场价格前提下,乙方种植芋荷优先卖给甲方; ( 6 )乙方有义务遵守种植基地的有关管理办法。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作为甲乙双方的见证和监管者,负有监督责任; (2)协调甲乙双方在种植方面的问题; (3)对投入和补助资金进行相应的监管; (4)按照种植基地的有关要求对甲乙双方进行监督。 六、违约责任 1、若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若甲违约技术指导不当或失误造成严重减产的,由丙方协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所种芋荷(折算 元/亩); 2、若乙方违约,由丙方协调,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所种芋荷。 3、因甲方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约定任务,丙方可扣减服务费用。
七、协议补充及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乙方农户的栽植面积或株数表册附后作附件。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经办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19年 月 日 |